2021年北京市东城区用人(工)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办事指南申报时间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9月15日
天津市发布关于2021年残保金申报审核通知,申报2020年度本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时限为2021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执行时间 月、小时工资 浙江省 杭州市区 (含萧山、余杭) 各县(市) 1994.7.28 月工资 200 2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发〔202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 […]
根据《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9〕1333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