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和2020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公示的通知》(云残办发[2021]5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事宜告知如下:
一、 年审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先到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之后再到税务部门申报减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直接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二、 申报材料
(一)云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申报表;
(二)印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三)在职残疾职工的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四)残疾职工上年度在本单位就职的证明(用人单位依法与残疾职工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鉴证名册);在编职工(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工资套改审批表》等相关在编证明;
(五)上年度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证明;
(六)残疾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国家机关不含此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七)智力和精神残疾职工《同意就业声明》;
(八)智力和精神残疾职工监护人关于该残疾人《适合就业证明》;
(九)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工作的,由年审申报单位提供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认可的书面说明或约定。
三、 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申报。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进行申报:
1.登录“云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系统” (http://www.yncjrjy.cn:86)进行申报;
2.登录“云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系统APP进行申报”;3.登录“一部手机办事通”进行申报;
4.登录“云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
(二)现场申报
到税务登记地的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窗口进行现场申报。
四、 申报流程
登录“昆明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网站(http://cjrzhfwzx.km.org.cn/)”→办事服务→就业服务→办事服务→下载《云南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申报服务指南(云残办发〔2019〕30号)》,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五、 年审时间
2020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2021年5月1日—6月30日期间,如实到税务登记地的残联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窗口进行现场申报。
请各市级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相关部门完成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和残疾人保障金的核定与缴费。
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27日
原文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关于开展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