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策-残保金政策解读
问:申报残保金时“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如何填报?
答:根据财税〔2015〕72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一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即: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

问:申报残保金时“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如何填报?
答:根据财税〔2015〕72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一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即: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
本文编辑:宝策网cbj.cc
本文链接:https://cbj.cc/zhengce/2841.html
免责声明:本网除原创内容外,涉及到的所有内容仅供大家参考、交流、学习, 不构成任何形式上的建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server@cbj.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