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企业人事来电询问,她所在企业录用了残障人士,可没有来得及在9月份进行集中申报,应该怎么办呢?
关于超时申报
时间:即日起—2020年12月31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地点: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合欢路2号2楼大厅)。
电话:20585384。
1.单位超时申报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2.《单位残疾职工名册》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3.如申报的职工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申报的残疾职工非本市户籍,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安置法定就业年龄内,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残疾人毕业生,还需提供:
(1)学历证书复印件;
(2)安置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残疾人毕业生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 //www. chsi. com. cn)出具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出具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置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残疾人毕业生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有学校公章)及复印件。
5.经办人签字及单位加盖公章的《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承诺书》(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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