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将于2018年8月1日-9月15日开始,还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也将在8月1日-9月30日进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保金)的申缴,这里为您带来最新的残保金申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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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国家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以及《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8〕1271号)的有关规定: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时间:2019年8月1日至9月30日,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款项所属期为2018年1日1日到2018年12月31日。
地点: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缴纳方式: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不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款方式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征收的其他税费缴款方式一致。
用人单位上门申报需提交的资料: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用人单位可以在宝策官方网站残保金政策——北京——资料下载或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资料下载——表单证书”下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国家政策规定: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7%,且在职职工总数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17年4月1日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符合免征规定的用人单位在网上申报时,系统将根据输入数据自动审核进行减免。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社会平均工资指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门和统计部门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申请减免或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应当先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区财政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持相关批复文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或缓缴手续。
宝策网为您提供残保金减免、残保金计算公式:
以一家北京企业为例:
企业年在职员工数:1000人
企业年平均工资额:175000元
企业已安置残疾人就业:0人
北京2017年职工平均工资101599元,根据国家规定企业的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两倍的最多按照两倍计算,北京的残疾人就业安置比例是1.7%
缴纳残保金=(年在职员工数×1.7%-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年平均工资额
按照规定企业需要雇佣残疾人数量为=1000*1.7%=17人
残保金缴纳额为=1000×1.7%×175000=2975000.00元
如果该企业按照规定最终安置了9名2级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安置1~2级残疾人就业的一个人相当于两个其他等级残疾人安置名额)按照规定
免缴残保金,该公司招聘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计算:
该公司支出为5000×12×9=540000.00元
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后,实际可帮企业减免高额残保金2975000-540000=243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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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审核2018年度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审核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9月15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审核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宝策网特别提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以文章中出现的北京企业为例,年应缴残保金2975000元,但是逾期了一年,那么他应该缴纳多少钱呢?
滞纳金:2975000×5‰×365=5429375元
应该缴纳金额=欠缴+滞纳金=5429375+2975000=8404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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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p; 是不是很大的一笔数目,减免残保金才是根本,宝策网以专业的角度助企业一臂之力。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2019年缴纳2018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如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2018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 - 2018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2018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2018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2017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2018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是指2018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
2018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2018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2018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残保金计算公式如下:
S=(N×a-n)×W
S:残保金年缴纳额;
N:2018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a:北京市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7%;
n:2018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W:2018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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