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区年审对象:淮安市主城区上年度有安置残疾人就业且实际在岗一月以上的用人单位,没有残疾员工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年审。残疾人在岗时间按月累计计算。
年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用人单位已安置的从业残疾人员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1-8级)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不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②从业残疾人员2019年1-12月份参加社会基本保险的有关材料原件;
③用人单位2019年度通过银行发放残疾人每月工资相关原始记录资料原件(财务做账凭证、网上流转截图、银行发放回执单等)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2019年用人单位残疾职工在岗期间月工资发放明细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⑤已填写完成的《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苏统制〔2018〕20号),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⑥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登陆“http://www.hacjr.com/ ”淮安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站下载或淮安市区单位就业年审群下载)
⑦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淮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3月26日
原文地址:2020年淮安市区用人单位参加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相关说明
定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