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残联、财政局、税务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合肥市财政局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层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财社〔2016〕44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5月15日至6月30日
二、申报对象:
合肥市行政区域内2020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三、申报受理:
残疾人用工审核按属地原则管理。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度(2019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经开、高新、新站开发区用人单位向市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用人单位需报送以下年审材料:
1.《合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2.《合肥市用人单位从业残疾职工名册》;
3.从业残疾职工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4.从业残疾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协议)复印件;
6.残疾人职工工资表;
7.残疾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证明。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报,将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今年因受疫情影响,为了大家的健康安全,建议用人单位报送材料时最好选择以邮寄的方式。邮寄地址:合肥市站西路中段
合肥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三楼征管科 邮编:230000 收件人:周丽君
联系电话:64259266
附件: 1.合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2.合肥市用人单位从业残疾职工名册
表格下载地址:市残联网站:http://scl.hefei.gov.cn
合肥市残疾人联合会
合 肥 市 财政 局
合 肥 市 税 务 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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