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有50多部,目前已经形成以宪法为依据,以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为基础,以残疾人保障法为核心,以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行政法规为配套,以优惠和扶助残疾人的地方法规为补充,全面保障残疾人权利和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律体系。 当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使用哪些法律武器来帮助自己维权?本期小编带您一同了解下我国与残疾人有关的一些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2008年7月1日起施行,分9章68条,是我国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部专门法,它在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它从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方面系统全面地做了规定。 对残疾人有特殊规定的国家 综合性法律 包括宪法、民法通则、刑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等国家基本法,还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婚姻法、继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残疾人教育、就业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例如《民法通则》中规定了残疾人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义务教育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盲、聋哑和弱智的儿童、少年举办特殊教育学校(班)等等。
2012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该法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是一部规范精神障碍患者治疗、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和促进精神障碍者康复的法律,分7章85条。 行政法规 包括专门的行政法规和其他行政法规中有关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规定。专门的行政法规有3部: 残疾人教育条例 1994年8月23日国务院令第161号发布并执行,分9章52条,是为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而制定的一部行政法规。 残疾人就业条例 2007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分6章30条,是一部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的行政法规。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2012年6月13日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通过,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分6章35条,是为了创造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而制定的一部行政法规,其中规定: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要便于残疾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进行。 残疾人权益保障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 例如:2013年8月1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等7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残联发〔2013〕11号)、2015年1月20日《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等文件。 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 例如2012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条例着眼于江苏实际,就残疾人权益保障的诸多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逐步完善的法律为构筑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残疾人渴盼生活更加美好,不仅需要自强拼搏的精神,更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向不公平与歧视抗争,从现在开始让我们为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而共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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