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遂宁市残联获悉,遂宁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遂宁市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总体要求、措施任务和工作保障,从提高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四个方面明确了遂宁市推进残疾人小康的工作任务和举措。
三大原则定调从民生兜底走向增收安居
根据《实施意见》,在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中,我市将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政府扶持、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简单而言,即通过普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公平待遇,保障他们基本的生存发展需求;又通过特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解决他们的特殊需求和特殊困难。同时,突出政府责任,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创造更好环境,促进残疾人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
从总体目标看,到2020年,我市要达到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水平明显提高,有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得到“量体裁衣”式服务。
推进残疾人小康具体做些什么是《实施意见》的“重头戏”。《实施意见》从提高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任务和措施。
在提高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方面,将在“残疾人基本民生兜底”的基础上,落实涉及贫困和重度残疾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资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政策。
在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方面,主要从就业入手,增强残疾人融入社会、自我发展能力。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鼓励和扶持残疾人创办小微企业,并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小额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补贴。
在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方面,将以残疾人“量体裁衣”式服务为主导,抓好残疾预防、康复、教育、辅助器具配适、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其中,我市将建立“全程连续性助学”制度,对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从学前到高中(含技校和职高)及大中专(含自学、函授),每年提供助学金,实行连续资助,直至完成学业。
遂宁市还将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要方式,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发展残疾人服务产业和残疾人慈善事业。同时,加快建立政府救助和慈善救助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最大限度实现困难残疾人救助无缝衔接。
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实施意见》明确了包括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全面落实城乡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的医保报销政策;广泛开展残疾人健身体育、康复体育进家庭、进社区等残疾人群众性体育运动;在全市实行“全程连续性助学制度”,实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从学前教育到大学助学全覆盖等26项重点任务,并厘清了责任单位和牵头单位,划定了时间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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